【案情简介】
本律师接受被告人爷爷的委托,介入一单容留他人吸毒案。本案中,被告人与未婚妻在其爷爷家中吸食毒品,触犯法律。
【承办过程】
被告人爷爷多次咨询本律师,如何确立辩护策略,经本律师会见、阅卷及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:在该案中,被告人崔某与其未婚妻在爷爷家吸食毒品,确实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。但是,根据2016年4月11日实施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二条的规定:容留近亲属吸食、注射毒品,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作为犯罪处理;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,可以酌情从宽处罚。
本律师留意这一关键细节,在本案中,虽然被告人与未婚妻尚未登记为合法夫妻,不属于近亲属,但是,双方已经同居生活,双方家属均同意认可,只是由于被告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到民政局进行登记。所以,鉴于这种特殊的关系,两人在被告人的爷爷家吸食毒品,而未对他人及社会造成任何危害。
尽管罪名已成立,但是通过本律师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虑,认为此案还有许多辩护的空间,全面的制定辩护策略,为维护被告人崔某的权益,为其获取轻刑做最大的努力。
一、被告人主观恶性小,未对他人及社会造成危害结果;
二、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案情经过,且无违法犯罪前科;
三、被告人当庭认罪,有悔罪的表现;
四、比照相关的法律规定,被告人可以酌情从宽处理。
本律师建议法庭判决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,让被告人回归社会,重新开始人生路。
【审判结果】
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崔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【办案总结】
这一判决结果让被告人家属深表感激。倪律师以其严谨,敬业的精神赢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。崔某可在自由的环境中接受监督,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应有惩罚,重新改造。一位优秀的律师,不仅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,更重要的是具有社会责任感。
承办律师:倪涛